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家口市人民政府
关于表彰奖励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通报
各县、区委,各县、区人民政府,各管理区,经开区,市直各部门,中央、省属驻张企事业单位,军分区,各人民团体:
2017年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全市上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戮力同心、拼搏奋进,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,以此为统领,同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、省级卫生城市等创建工作。我市荣获第一届“河北省文明城市”“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”“省级卫生城市”称号,并获得“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”资格。
为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创建积极性,促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更加饱满的热情、更高的标准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,统筹推进卫生城市等创建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对下花园区、怀来县等14个创建文明城市突出贡献集体、86个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(含5个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先进集体和5个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先进集体),39名创建文明城市突出贡献个人、111名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(含5名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先进个人和5名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先进个人)予以表彰。对突出贡献个人记二等功,对先进个人记三等功(其中受表彰的非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,由其所在县区、单位给予相应奖励)。
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,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继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先进典型学习,积极投身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,推动全面创建、全域创建、全民创建、常态创建,以丰厚的创建成果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,为扎扎实实交出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而奋斗。
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家口市人民政府
2018年5月30日
张家口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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